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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中常见的4种风险

2018年6月22日  奉贤房产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htlsfx.cn/
  房屋租赁,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租赁物转给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则按租约的约定,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。众所周知,在租房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纠纷,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一些“陷阱”,导致自己的财产和安全受到威胁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租赁纠纷,希望在租房的高峰期能给大家一些提醒。
  案例1
  “口头协议”要写入合同
  小刘租了一套房子,合同签的是一年,但口头谈好了可以租3年,一年签一次合同。结果一年后,对方要收回房子自住。小刘被迫再找房子,浪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,也花了冤枉钱。
  律师点评 租房子交的是真金白银,签合同也要白纸黑字,毕竟口说无凭。合同上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斟酌,一旦交易因故出现纠纷时,合同上签署的所有条款会作为纠纷的处理依据。
  案例2
  合同条款注明房中物品
  张某自己张贴出租房屋的告示后不久很快便找到了租户,为此,省下了一笔中介费,让他很是得意。可租赁合同期满,张某发现家里的一些小电器都不见了踪影。张某让租户赔钱,租户却称原本就没有那些电器。翻出合同一看,这份简陋的合同里的确没有标明原有的电器种类和数量。空口无凭,张某只能吃“哑巴亏”。
  律师点评 对于带家私家电出租的房屋,在交易时房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,对家电的详细情况(包括品牌、型号、是否有损坏等)一一列清,任何一项细微的疏忽都有可能引起双方的利益冲突。
  案例3
  押金不要忘记
  王女士把一套房子租给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居住,岂料这个女孩半年后退房搬走,但却欠下几百元的电话费,而电话费账单上写的却是房东王女士的名字。最后,王女士只好为房客买单。
  律师点评 有时候房主为了急于出租房子,往往减收押金或不收押金,收回房屋时不太注意核实相关费用的清结情况。一时失策,容易留有后患。
  案例4
  新任租客要换锁
  大部分租房者都没有换锁的意识,但是这关系着租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据了解,曾经就有一位租房者在租下房子后没有换锁,以至于后来有人用钥匙打开门进屋进行盗窃,虽然只损失了小部分的财物,但是,万一出现其他意外就不值得了。
  律师点评 换个锁头不过花费几十元,却能保证租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因此提醒租客,无论您有多忙,租房子第一件事就应该换锁。但租客最好是在征得房主的同意后再换锁,同时保留原有锁芯,等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锁匙。


文章来源:奉贤房产纠纷律师
律师:欧香英[上海]
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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