冻结售房资金办理产权登记证明(含解冻)审批
2017年2月14日 奉贤房产纠纷律师 http://www.htlsfx.cn/
冻结售房资金办理产权登记证明(含解冻)审批
一、办理事项:
冻结售房资金办理产权登记证明(含解冻)审批
二、办事依据:
《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开放和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》(鲁政发 [2002]22号)
三、申报材料:
? 申请冻结售房资金保证书一式三份
? 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交款通知书
? 财政局或国资委关于产权单位售房资金余额的证
明。
四、办事程序:
1、填写保证书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初审。
2、市房管局核对售房资金数额,签发保证书备案。
3、企业持签发的保证书经国资委认定、财政统管单位经财政局认定,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证明。
4、申请解冻时,产权单位应予补办单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,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据解冻售房资金通知书,市房管局核准予以解冻。
五、办理时限:
5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项目及标准:
不收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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